暴击重击打击,肯定不是监管初心。
健康持续发展,才是行业监管目的。
业内传言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该法已经修改过两次了,再次修订并不稀奇,也不突然。没有看到征求意见稿,传言重磅条款是:“售后回租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融资租赁业务余额的50%”,3年过渡期。也就是大家热议的直租回租一比一。
以前大家共识,租赁本源是设备租赁。现在看,租赁本源估计是设备直租。本源到底是什么,如果没有形成行业共识,也只是各家之言。
依我看,只要是设备租赁,无论直租回租都是好租,依托设备,贴近服务实体企业和产业经济。如果强制要求直租回租一比一,对现有做中小的标杆租赁公司,反倒是影响较大,比如仲利、永赢、江苏金租、民生金租、远东中小、平安微租赁等。直租其实就是厂商租赁,回租是中小微企业的非标租赁业务。风控逻辑、业务流程、风模等都是不同的。有的偏重中小民企的回租业务,有的擅长与厂商合作开展厂商租赁也就是直租业务。我倒是觉得,只要租赁公司做的都是中小微民企租赁业务,不要强行要求直租回租一比一。
从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增量有限,民企投资扩产比较谨慎,对新增设备的需求有限,厂商租赁已经混战成一片红海了,极度内卷,拼成本,卷速度,0首付,负首付已经出现。如果再强制直租回租一比一,结果估计是一地鸡毛。
相反,中小微民企能够坚持不倒闭不跑路不躺平的,都在等未来,期望市场转好时自己还在,设法拼命活下来。这种窘境盘活现有设备进行融资就无比重要无比珍贵。说难听点,能融到钱就是保命,租赁公司帮他活下来,拔高点说,就是租赁公司在保市场主体,保更多的市场主体活下来。这难道不是眼下租赁公司尤其国企央企租赁公司的使命吗?
也许监管认为企业设备直租比回租风险小,有租赁物在手,风控有抓手。其实都是相对的,不能一概而论。
租赁小哥认为,监管已经很包容了,不要弄到最后连设备类售后回租都被禁止了。我不认可这种说法,这是传统沙化,监管和被监管主体本来就是猫捉老鼠的游戏,监管永远保持冷静、理性、睿智、前瞻、并尽可能保持监管政策和措施的延续性连续性或可预见性,也是讲究烹小鲜,忌讳翻烧饼。同时监管也是要依法依规,既要保持行业监管政策和措施的行业正外部性,也要拔高并充分考虑监管政策和措施在整个金融经济形势的正相作用,这是动态变量,避免合成谬误。也就是说监管政策和措施不仅仅在所监管的一亩三分地是正确的合适的,也要考虑所监管行业在整个社会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正外部性。
作为熊孩子,闹归闹,也有合法合规的底线,至于直租是道德高尚还是回租就是不务正业,不能以情绪去评价评判,不能以行业道德去评价评判,而是以法律法规和政策去评判和要求。
所以说,小哥说的监管已经很给面子了,熊孩子若再闹,连设备回租都不让做了,是绝不可能的。监管要按照监管的目标去监管,并非可以情绪化随心所欲。
希望监管把监管目的和要达到的监管目标与各地协会和代表性租赁公司充分沟通交流,达成行业共识,共同努力去实现。而不是今天暴击明天重击后天打击,毕竟行业若没有发展一切都归零。
回归融资租赁融资融物的初心是行业共识,但是到底设备租赁就是本源还是设备直租才是本源呢?
龙驹寨 20230920 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