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平台产生的原因是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权事权不统一,地方事多钱少,在09年大放水的背景下,地方城投平台就应运而生了,后来地方政府发现城投平台确实好用,城投债务相当于第三财政,第二财政是土地。解铃还需系铃人,中央今年已经发文要理顺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明确省市县的事权,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对城投平台的依赖就少了一重。还有一个城投平台扩张的原动力是政治锦标赛推动的,地方政府主官为了晋升,必须要有亮眼的政绩,GDP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城投平台作为推动经济发展重要主体,被部分地方政府充分利用。在晋升官员考核中减少唯GDP论和出现区域债务风险对主要官员进行问责,都可以起到限制平台债务扩张的效果。如何看待租赁业对待平台业务的策略呢。
从大的分类来说,租赁业属于非标债权融资,最大的优势就是灵活。持牌金融机构在融资端有极大的便利,也要接受最严格的监管。信托业作为非标之王,曾经靠着作为银行通道监管套利,大举进入银行业受到严格监管的房地产业而赚得盆满钵满。如今,资管新规之后,监管套利的漏洞基本都被堵上,房地产业的不景气也使部分信托公司深陷泥淖,信托业也在慢慢调整和回归本源。租赁业有步信托业后尘的可能吗,不可否认,租赁业的大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发展,做的是影子银行的业务。中央政府最早对城投平台债务定调的“开前门,堵后门”,租赁业也是属于后门之一,却不太容易堵得上,从需求端来说,城投平台存量债务太多,需要借新还旧,地方政府还需要发展经济,搞基建,都离不开城投平台的帮助。从供给端来说,租赁公司分为金租和商租,商租目前主要受省金融监管部门监管,面对成百上千家租赁公司,监管起来估计也是有心无力,尚未有商租因为政府隐债的问题而受到处罚的公开报道。面对经济形势疲软的背景下,租赁公司也需要达成业绩指标,地方政府平台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中央十九大提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我国三大攻坚战之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是其中的重中之重,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是底线。虽然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总体可控,但是区域性债务风险已经零星暴露,为了阻止其蔓延,必须防患于未然。对于租赁公司的监管更为具体,现阶段主要从租赁物不能是公益性资产资产着手。从银行融资端,对于有隐债嫌疑的项目都很难从银行融资,因此,掐断了租赁公司监管套利的路径。对于表外融资,虽然可以操作,但由于成本和期限错配的问题,租赁公司所冒的风险极大。未来,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清理肯定会更加趋严。现阶段,各省逐步发布了租赁监管的征求意见稿,随着租赁公司通过异常名录管理进行清理后,监管也将步入正轨,对商租公司的处罚也将会出现。
租赁公司现阶段要退出平台业务吗,现在还为时尚早。一刀切反而更容易会发生系统性风险,只能通过以时间换空间,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软着陆,租赁公司在其中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有选择地介入一些区域,压缩退出一些区域可能是更稳妥的选择。城投本身也在转型,区域经济的变化也会带来城投平台的发展或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