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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融资租赁公司的适用性
来源:浏览量:236时间:2022-07-15

 6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将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7个行业。这是国家自2019年出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2022年3月出台对小微企业、制造业等六大行业的增值税存量留抵退政策后再一次出台的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的税务政策。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以及经济下行压力,作为稳住经济大盘的一系列措施,国家把减税政策排在了首位,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留抵退税政策是否适用呢?

  一、何为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根据现有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规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在满足其他各项条件下,可申请增量留抵税额退还。2019年4月1日后享受过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则不能再同时适用增值税留抵退政策。全面营改增后,对于从事的业务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其实际税负超出3%的部分予以退还,该税务优惠即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由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不能同时享受,因此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需要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评估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性。

  二、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性

  有形动产回租业务不适用于增值税退税政策

由于有形动产回租业务不会收到进项税额发票,因此无法满足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条件,不适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仅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有形动产直租业务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性分析

  有形动产直租业务初期会收到项目全额本金的进项税发票,而销售额则要随着租期的推进分期确认,在项目本金全额回收以前项目会有留抵的进项税金,此条件适用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有助于公司提前收回进项税金,可减少整个租赁期间的资金时间成本。

  但是如公司在项目初期未使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则在项目的进项税金随租金收回产生的销项税金抵扣完毕后,企业开始缴纳增值税,在实际税负超出3%的当期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三、融资租赁公司政策选择

  融资租赁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的构成及公司的发展阶段来选择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或即征即退政策。

  特殊目的融资租赁公司的政策选择

  融资租赁公司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一般仅有单笔业务,若公司承做的项目是有形动产直租项目,可以在项目起租时通过对项目全周期的测算结果做出政策选择。若留抵退税额在项目全周期节约的资金成本大于即征即退返还金额,则选择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反之则选择即征即退政策。

  非特殊目的融资租赁公司的政策选择

  对于从事有形动产直租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来说,若租赁资产处于扩张阶段,当期新投放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大于当期租金回款的销项税金,该公司就不需缴纳增值税金。只要公司扩张的周期足够长,留抵退税给公司减少的资金成本大概率会高于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可退还的即征即退金额。因此开展有形动产直租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若未来较长时间都处于扩张阶段,则更倾向于选择增值税留退税政策。

  对于既开展有形动产直租业务,又开展有形动产回租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来说,如果公司早期开展有形动产直租业务购买了价值较高的有形动产,会收到税额较高的进项税发票,而有形动产回租业务早期需缴纳的销项税金金额较小。该类公司早期可能满足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条件,而随着业务发展规模的扩大,有形动产直租业务的进项税金抵扣完毕,有形动产回租业务缴纳的增值税增加,在公司发展的后期可能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退税条件。反之也可能存在早期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退税条件,后期满足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司。这类融资租赁公司要充分结合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多方面因素,通过专业的财务测算来判断公司应选择的税务优惠。

  总之,融资租赁公司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性并非一成不变,要充分考虑自身开展的业务类型、公司未来的业务规划以及公司的平均融资成本等因素,经过精细测算和对公司未来业务的分析研判,做出最有利于公司发展的选择,充分利用好增值税留抵退税这一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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