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这是继2020年6月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后,银保监会面向融资租赁公司出台的又一重要政策。
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稚萍表示,此次《规程》的出台,既是对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进一步落实,也是为了进一步配合《办法》的实施,通过制定全国统一标准的非现场监管要求、程序和方法,促进融资租赁公司各项监管制度更好落地执行,能够有效弥补融资租赁行业监管制度短板。
弥补监管制度短板
根据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银保监会负责制定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地方政府实施监管。在《办法》的第三十三条中也明确提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建立非现场监管制度”。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会长杨钢表示,《规程》是一个操作层面的监管措施,清晰地反映了监管意图,也给出了具体的落实方法。
“从内容上看,《规程》全面、综合、精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张稚萍认为,从实施监管的主体来看,《规程》也对地方各级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提到“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数据审核工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从报表完整性、逻辑关系、异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持续监管的需要,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数据质量管理和指标准确性进行确认和证实”等,进一步压实、压细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此外,杨钢还提到,《规程》对于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年度监管报告中特别要求报告“本年度在促进行业发展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这也有利于提示地方监管部门和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和促进发展都很重要。
“希望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能够基于这个《规程》调整既有的报告要求,一方面实现监管意图,另一方面减少重复报告,降低报告工作量。”杨钢说。
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受关注
值得关注的是,《规程》对分支机构和特殊项目公司(SPV)的非现场监管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规程》第四条明确规定,分支机构和特殊项目公司(SPV)的非现场监管工作由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监管指标和业务指标与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合并计算。
2021年末,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原则上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业务”。地方金融组织跨省开展业务的规则由国务院或授权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地方金融组织也包括在内。
此次下发的《规程》则对融资租赁公司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和特殊项目公司的非现场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业内对此颇为关注。
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规程》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规程》明确了融资租赁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和特殊项目公司(SPV)的非现场监管职责分工及统计要求,主要是基于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存量现状,并不体现融资租赁公司跨省开展业务的监管导向。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根据《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和有关要求,制定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相关业务和监管规则。
“我们注意到银保监会有关部门答记者问中专门提到《规程》‘并不体现融资租赁公司跨省开展业务的监管导向’。”杨钢说,“《规程》实现了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间的监管全覆盖,将有效地识别和管理跨省展业的融资租赁活动和风险。”
促进行业加强风险防范
《规程》的制定遵循坚持风险为本原则,明确强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对本地区融资租赁公司实施非现场监管时,应当坚持风险为本原则,持续全面识别、监测、评估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状况”。
据统计,截至2021年9月末,纳入监管名单、非正常经营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的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有667家、7019家。而早在《办法》颁布之际,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办法》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曾透露,据全国融资租赁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有融资租赁公司11124家,比上年增加518家,同比增长5%。
从两次披露的数据中也可以看到,经过近几年的规范清理工作,“空壳”“失联”融资租赁企业被大量清退,融资租赁行业减量提质效应明显。
杨钢表示,几年来,监管力度和要求不断加强,取得了很好的成果,有效地阻止了非法金融活动进入融资租赁业,在处置非法金融活动过程中,其持有的融资租赁公司也得到了相应的处置。专注主业、规范发展的融资租赁公司在监管强化的过程中经历了压力测试和考验。
“监管的持续加强,有利于行业更好防范风险。”某融资租赁公司说,在监管政策持续细化的过程中,行业环境得到大幅净化,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意识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制度也会随之完善。
目前,行业内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已将风险管理上升至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近期融资租赁公司密集召开2021年终工作会议或2022年度工作会议,多家公司均提到了“控制风险”“坚守合规底线”“严格内控管理”等关键词。可以预期,《规程》下发后,将进一步引导融资租赁公司持续提升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促进行业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的整体性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