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证监会明确提出,禁止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让苦等上市批文的公司看到了希望。这其中,租赁公司或许也曾有那么一丝期望。昨天证监会的表态出来后,租赁因类金融标签明显,登陆科创板的可能性已微乎其微。
目前,A股市场目前只有两家上市租赁公司,江苏金租和渤海租赁。下一阶段,港股仍将是租赁公司上市的主渠道。
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陈捷、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李维友发表讲话。
以下为要点汇总:
证监会:财务造假类案件主要呈现三大特点 全链条财务造假案件仍有发生
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陈捷表示,财务造假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造假模式复杂,系统性、全链条造假案件仍有发生;二是造假手段隐蔽,传统方式与新型首发杂糅共生;三是造假动机多样,并购重组领域造假相对突出;实施造假情节及危害后果严重,部分案件涉嫌刑事犯罪,个别案件造假金额大、跨度时间长,且伴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多种违法违规。
证监会: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全链条监
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陈捷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全链条监管,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和持续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严守四条底线,即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化解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
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陈捷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强执法司法协同,坚持一案双查,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式追责体系,维护市场三公秩序。
去年以来办理财务造假类案件59起
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陈捷表示,2020年以来,证监会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财务造假案件,相关案件办理59起,占办理信息披露类案件23%。
禁止从事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对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等类型的企业,根据企业科创属性情况,从严把关,限制在科创板上市。禁止从事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企业在科创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