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近期推出三项创新监管模式,解决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再有新突破。
在异地委托监管模式上,天津海关优化了物流监管流程。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标的物主要是飞机、船舶等大型设备,运输成本极高。在新监管模式下,飞机可按企业实际需求直接运至实际使用地。据企业初步测算,一架飞机可节省企业运输经营成本超过100万元。
在租赁资产交易业务监管模式上,天津海关创新性地提出通过申报保税核注清单的方式,完成租赁企业间和租赁企业与境外租赁企业间发生“租赁资产交易”的海关监管流程,这既可以有效避免再次提交进口许可证的问题,也可以解决企业收付汇和后续租赁合同变更的问题。该项业务创新可以增强国内租赁资产的流动性,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环境。
在开展差异化担保制度方面,天津海关通过研判企业风险,对不同风险等级企业适用不同的担保额度,实现了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