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各类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为全力推动各地方金融机构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工作,天津市金融局日前发布《关于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发挥租赁功能作用为实现夺取双胜利目标贡献力量的通知》,鼓励我市融资租赁公司积极发挥自身功能作用,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双胜利贡献力量。
基于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渡难关、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监管容忍度和激励政策等方面,《通知》对融资租赁公司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聚焦政策落地落细。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提供差异化租赁服务,通过灵活租金安排给予特殊时期特定帮扶,应采取降低或免收租赁服务费,依企业申请对租金做2至4个月的延期至疫情对企业的影响结束,免收罚息,不计入违约客户名单等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二是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采取加大投放力度,提供资金支持;配备专业力量,加强租赁资产维护管理;开通绿色通道,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等方式,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三是聚焦主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积极响应天津市金融局《关于建立帮助中小企业共克疫情时艰的金融快速响应机制的通告》,视情况自愿申请加入“共克时艰金融服务群”,通过简化手续、降低费用、创新产品、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专业、优惠的融资租赁服务。
四是有关监管容忍度和激励政策。落实尽职免责制度,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产生的不良资产,各机构应适度提高容忍度,免予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天津市金融局对受疫情影响未按规定填报有关数据的机构,不予追究责任;对主动担当尽职服务的机构加大媒体宣传推介力度,并作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监测评价的重要参考因素,在银行融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给予一定便利。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国家和我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另有规定的,遵照国家和我市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