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审计厅披露《2018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省审计厅对6个市本级和10个县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进行了抽查核实。从抽查情况看,相关市、县制定了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化解方案,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及扶贫领域等,夯实了发展基础,助力了脱贫攻坚。
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部分地区政府隐性债务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二是个别地区部分政府置换债券使用不规范,未用于指定项目。
贵州省财政厅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贵州政府债务余额为8849.81亿,在限额以内。全国对比来看,债务规模居全国第六位,但债务率已超100%的警戒线。这一数据尚未包含隐性债务规模。
贵州省审计厅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着力防控金融风险,坚决遏制违规举债,严控隐性债务增量。
相关举措
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七严禁”和“1+8”系列政策,设立省级债务风险应急资金池,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是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着力防控金融风险,坚决遏制违规举债,严控隐性债务增量。
其他地区审计发现的债务问题:
山西:截至2018年6月底,七大煤炭集团平均资产负债率79.08%,带息负债9424.02亿元,占总负债的70.1%,较2013年增加4478.15亿元;
黑龙江: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情况,审计了9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资金8.25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3个项目进度缓慢;1个项目部分设备闲置;1个项目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244.45万元。
安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情况。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2018年7月至10月,省审计厅对8个市、8个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组织开展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相关市县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和党中央、国务院系列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债务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1个市专项政府债务余额超限额;2个市、县发行的政府债券募集资金中,有4.97亿元结存在财政部门,其中0.49亿元闲置1年以上;1个市改变贷款资金用途2亿元。
浙江: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2018年下半年,根据审计署工作部署,省审计厅与审计署上海特派办共同对14个市县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在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中予以重点关注。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决策部署,违规举债得到有效遏止,化债计划有序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主要是:7个市县政府已撤销或者变更了相关债务项目的批复文件或承诺函,但债权人不同意相关撤销或变更,债务的行政(法律)风险仍然存在;2个市县未全面执行平台公司转型“四条标准”;部分地方乡镇隐性债务没有稳定的偿债途径,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周转,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后续,将持续推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关注平台公司转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施债务资金和项目穿透式监控,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落实好债务存量化解任务,着力防范风险隐患。
云南:完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摸底认定工作,出台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
四川: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在部分高风险地区实施财政重整,全面清理核实隐性债务存量并制定分年化解方案,隐性债务增量得到有效遏制。
山东:2018年9月,组织各级审计机关采取“上审下”和“交叉审”方式,对全省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级党委政府对债务风险防控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大部分市县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债务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市县政府债务规模增长过快,债务率较高,超出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二是由于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部分债务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三是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较慢,有些以前年度注入的公益性资产未剥离,大部分平台公司经营状况较差。审计指出问题后,省政府对政府债务规模较大、风险较高的5个市和18个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目前各地正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国外贷款管理不严格。一是未按规定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国外贷款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二是部分市县错报国外贷款金额,造成2018年全省债务余额少计2.03亿元。国有企业,债务负担较重。一是36户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5%,29户超过80%,13户超过90%,2户超过100%。二是企业融资成本较高。2018年底银行贷款8636.71亿元,平均利率5.07%,累计支付利息771.86亿元;非银行金融类机构借款7224亿元,平均利率5.29%,累计支付利息501.15亿元,其中276.74亿元借款年利率高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