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回租业务、政府平台业务大家吐槽比较多,有些甚至妖魔化,称其为假租赁、类信贷、干了不该干的本属于金融机构的业务等等,对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造成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不过我个人认为,吐槽归吐槽,这部分业务如果都按照专家教授的观点全身而退,都去做所谓的正宗业务、真租赁业务,那是既不现实也没有必要的。
但我并非认为回租业务、政府平台等业务没有法律问题、没有风险、没有系统性风险,而是觉得大量存在就有其合理性和继续存在的必要性,也是多年来市场理性选择的客观结果,融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主动或被动迎合、接受的客观现实。应该去其糟粕,留其精华。
彻底放弃违反《预算法》、《合同法》第十四章、最高法关于融资租赁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政策不提倡或禁止的业务,比如出承诺函、人大决议等各种安慰函的业务,租赁物重复、不真实、有瑕疵的业务等,这些业务会对融资租赁法律关系认定、合同效力的认定导致不确定或不利结果,这些也是风险所在。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相关政策明确禁止或不提倡的业务不要做了,明显违反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原理的不要做了,对于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有经营性资产、有经营性业务收入和现金流的水、煤、暖、气等公用事业主体作为承租人的业务,不管直租还是回租业务,没有必要都为了是否正宗的情怀而全面放弃吧。
把不合法不合规的业务彻底规范了不做了,各公司这类业务的权重或占比自然就小了。如果一定是为了是否正宗的情怀全面放弃此类业务那也可以啊!各公司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整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主经营决策,怎么做都可以。
但是,最忌讳也没有必要上升到道德的高度调侃、贬损、蔑视此类业务或者做此类业务的公司。不能道德绑架,不做业务的专家教授媒体更应该如此,合法合规、风险可控、诚实经营是每个公司的红线和底线,但不应该设置较多的道德标准,否则将会严重扼杀行业的创新能力,如果每个市场竞争主体参与主体都是乖孩子,这个行业迟早会被跨界竞争蚕食掉。
那我就说说融资租赁的正宗业务,大家认为面对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业务是最正宗的,设备租赁是最正宗的,直租是最正宗的,融物是最正宗的,在我看来,任何事情除了看概念、看法律关系、看商业模式外,还要关注本质、关注现状、预估未来,否则,毫不客气的讲就是形而上学,就是形式主义,无数实践已经证明,这样会害死人的,无需再用实践去证明。
直租回租经营性租赁都是融资租赁平常的业务形态,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公司、不同的法律环境经济金融环境下,直租回租经营性租赁三者的占比、权重、优劣都是不同的,只有具体到现实的具体项目、具体公司、具体行业等情境下来比较才有意义,否则都是文字比较。
如果认为经营性租赁是最正宗的,大家为何要纷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呢?植物花卉租赁、复印机租赁、钢模板租赁、脚手架租赁等等是不是最正宗的?这些公司属于融资租赁行业吗?各地租赁协会会主动吸纳这些公司加入协会吗?各行各业、各种租赁物都想做经营性租赁,你躲在融资租赁的小行业里,你可能认为做经营性租赁是专业的有特色的,但是,跳出融资租赁行业从整个经济环境里来看,除了船舶、飞机、海工装备、工程机械、运输车辆这些天然与融资租赁黏性高的租赁物外,其他租赁物你要做经营性租赁,你凭什么比现有的已经做好的公司更专业更有特色?是否适合做经营性租赁怎么做多大占比来做,一定交由各具体的公司去决定,千万不要上升到道德层面。
说融物是正宗的,潜台词就是融资是不正宗的,融资租赁公司应该融物不应该融资。
恕我直言,我并不认为融物和融资有什么本质区别,融物的本质也是承租人缺钱,融资租赁本来就是通过融物达到融资的目的,本质和目的还是为了钱,文字是有区别,实际有多大区别呢?过分强调这个,有多大的现实指导意义呢?
我们的专家教授强调我们融资租赁两权在手(物权和债权),似乎我们的模式有多牛逼、多可靠、多保险。在船舶、飞机、海工装备、工程机械、运输车辆等物权属性强、流通性好、估值透明、容易公示登记价值贬损基本可预期等租赁物上的确能够充分体现这种优势,除此之外,其他绝大部分租赁物如果物权属性不强、流通性很差、难估值、只能在中登公示登记、不能类似车辆等做抵押登记、价值贬损不可预期、取回成本太大或者即使取回也意义不大的那些租赁物,是弱化或者体现不出两权优势的。这类租赁物直租回租有多大区别?融资融物有本质区别?适合做经营性租赁?
号召、倡导大家回归设备做直租、做民营企业、做中小微企业本意是很好的。但是不能拔高到道德层面,让企业自主决断。如果都做央企国企,还是会被吐槽,实际情况是融资租赁公司都在做都想做国企央企。好的上市公司可能不差钱,融资租赁公司很难做进去,上市公司本来就有圈子,都争相做上市公司业务,不是想做就有业务做的,差的上市公司也不敢做。对于民营企业,行业好的龙头民用企业早就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优选客户,对于前景好的民营创新企业,私募等捷足先登,轮不到我们租赁。
股债联动不是融资租赁公司想做就能做的,有很多自身条件的限制。数量庞大的中小微企业,需求信息是不对称的,如果没有厂商背景、没有产业链背景等低成本或便利有效的获客方式,融资租赁的获客成本非常高,现在大多数在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都存在这个问题,而且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的区域很不平衡,都集中在东南沿海。这个问题只能靠金融科技、靠大数据、靠互联网、靠信用体系健全、靠地理位置信息应用等现代科技有效高效成本越来越低的资源整合来解决。谁来做这些事情,不仅仅是融资租赁行业,其他方兴未艾的很多行业的各种名称的公司已经在做。
消费金融、卡贷业务、银行私人服务、还有各种以消费场景或基于大数据而来的信用进行的各种金融服务、融资租赁小额多单高收益业务等等,这些业务边际越来越模糊,互相跨界,凶猛越界蚕食他人地盘。可以预见,对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其实与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信用密切相关,通过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信用的融资服务也一样能够实现或者达到服务中小微实体企业的目的。
风控的方式方法也会发生根本的变化,风控不仅仅是宏观层面、法律层面、财务层面、公司信用层面等,还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网购、微信、支付宝等付款记录、消费习惯,基于微信、QQ、陌陌、天气预报、杀毒软件、资讯软件、社交软件等各种APP获得的行为习惯、经常去处、活动路径、言行举止等,基于这些来提供及时的金融服务。我们现在所标榜的小额多单等正宗融资租赁业务很有可能成为这种金融服务的一个场景而已。如果这些被跨界蚕食了,融资租赁的正宗业务还有多少?
有些有银行股东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已经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