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信托从业人员,在处理政信类业务特别是在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打交道时,如何判断其还款能力是一个需要尽职调查和内心确认的过程。通常来讲融资平台的产品和服务的购买者以地方政府为主,平台的现金流大小及质量与地方政府的实力密切相关,相应的问题也就转化成了“如何评价地方政府的现金流情况”? 但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通常地方政府的现金流情况很难判断。首先,地方政府没有财务报表作为衡量依据,看不到其资产负债情况;其次,所公布的财政数据可信程度有赖推敲,曾经听说某地直接调整已公布的财政数据,如果遇到类似于辽宁省政府数据造假的情况,其真实性更是无法认可;第三,政府领导偏好的不确定性,部分债务存在因为当地政府的换届而发生风险。相应的上述问题就变成了如何评价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特别是能够分配到融资平台的资金量应该从什么角度以及以哪些数据做出评价和预测?政府的钱都是从哪里来,各个渠道能有多少?这些钱又将花到哪儿去,具体的如何分配? 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第六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托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运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我们以地方政府为例,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有的地方有的城投公司还是会用之前的概念和分类,但实质上并无影响。 从信用风险的角度,我们认为政府平台的还款能力取决于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偿债能力。 (1)地区经济实力。可以从经济规模,比如地区GDP,人均GDP等等,经济发展速度,经济结构等其他要素来考察; (2)财政实力。这是衡量一个政府还款能力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因素,主要从财政收入规模、财政收入稳定性、财政平衡能力等考察。虽然地方政府有相应的四项收入,但最主要的是看可支配财力,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收入在一定范围内可调剂使用的部分。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地方政府,占大头的很多是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就是土地出让收入,这个和最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密切相关。所以,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占比较大,但未来具有不确定性,稳定性存疑。 再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组成,税收收入是稳定的,所以我们用税收收入占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衡量地方政府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这个指标越高,说明财政收入越稳定,实力也越强,这就是收入稳定性指标。 (3)政府债务。一般用政府债务率,但是现在各地地方政府债务率普遍偏高。但这个指标在现实中可能失灵,曾经有西南某市某新区的政府债务率高达200%,但也不妨碍发债。 第二个方面,偿债意愿。 主要看地方政府管理水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还款能力还需要看它的项目的公益性。看债项,如果列入一般公共预算里,那说明偿债能力极强,有保障。 最后就政府的承诺函以及判断的指标说两句。虽然新预算法已经叫停所有融资平台的融资功能。而且法律上来说所有财政人大出具的承诺函均不合法,地方财政实力和融资平台自身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实践中融资平台要存活,有的城投集团实力还很强,依然有融资功能和行为。 从展业的实践中来看,判断融资平台的次状况,以下几个指标可供项目经理和风控人员参考: 1、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城区)、百强县和已发城投债AAA级平台,一般认为还款能力较强。很多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券商资管都设有相应的准备,通常是AA级的主体,具体的各家的风控指标不一样。 2、城投平台自身的行政级别,隶属于财政的强于隶属于交通、水务的专业平台(水投、交投等)。有专职董事长、总经理的优于兼职负责人的平台。 3、融资平台自筹的资产负债率,是否有大量是不产生现金流的管网、土地收储资产,一般来讲商业水务、商业性地产、水电煤等公共事业等有不错的现金流。 4、具体到抵押的土地、房地产等是否已经被交叉抵押或者不具备必要的偿债手续,例如开工证等。 除上面提到的几点之外,还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多重因素,这里只是挂一漏万的简单说一说。
|